换护照的故事
在加拿大入籍后,前后换过3本护照,最近弟弟的护照过期,也需要换新的,忽然想起这些年因为换护照引起不少的趣事。
我换第一本护照的时候,按要求需要找两个认识超过5年的公民做证明人。我听说以前是需要医生、校长这样的人才可以做证明人,但后来修改成认识超过5年的公民即可,但不可以是自己的家人。我找了两个朋友,都是认识将近10年的,这种证明人都是抽查的,有些根本就不会联系,但我找的一个朋友接到电话,询问是不是做了我的证明人,然后就问了一些相关的问题,其中一个问题是问我正式的名字叫什么?因为大家尽管认识很久,但都是习惯叫英文名,我朋友一下就卡壳了,回复说我们真的很熟,认识很久,我们两家大人小孩几乎每天都见着,结果对方说你们其实并不熟悉,因为你连他的真名叫什么都不知道,然后告知他不可以再作为我的证明人。我随后也接到通知,说要另找一个证明人,我于是就找了另一个朋友,这次我把我填的表整张发了过去,让他仔细看清楚,这次总算是过了关。
也因为我申请的时候看到关于证明人不能为家人的规定,后来帮弟弟申请护照的时候,我也是想当然的以为必须找个朋友,于是我就找了朋友,把相关的信息都给了他,关照要好好的回答,免得出错。但没想到的是我朋友没接到查问的电话,反而娃的妈妈收到护照机关的电话,对方先是核对弟弟的信息,他妈妈的信息,确认没错之后,就问妈妈你知不知道娃他爹在帮小孩申请护照?听到这个问题妈妈决定很奇怪,回答知道啊,然后对方觉得很奇怪的问,那为什么申请表上的证明人是别人,而不是小孩的妈妈呢?这一下子把娃他妈问得莫名其妙,于是问说不是不可以自己家人做证明人吗?听到这么说,那个官员大概也觉得很好笑,于是科普说成人的护照不可以用家人作为证明人,但15岁以下的小孩,是可以的。一番折腾后,总算把护照拿到了。
可以说申领护照,除了必须的证明文件、申请表格和付钱外,我感觉这个证明人是最重要,也是经常会被查问到的,有时候因为想省事走捷径,反而引起不少的麻烦。有次我们家的邻居需要换护照,于是让娃他妈做证明人,但填表的时候出差错,到柜台的时候被受理的职员发现,于是让修改,然后回去找证明人重新签字。那个护照处离家里差不多一个小时的车程,邻居担心来回一趟这都下班了,于是打电话打了招呼就在外面自个描了个签名,然后就回去柜台说搞定了。结果这下就麻烦了,那个职员完全不相信你就5分钟的时间,就算坐直升机你也不赶趟吧,马上抄起电话就找了过来,娃他妈也只能照实说,邻居已经给我说了,我也同意她代签的。估计还好是同意代签的,要不这事也不知道得闹多大,然后这邻居死罪可免,活罪难饶,给了她一本册子,让她认真看完,还要做练习,罚抄规则,折磨了她一个多小时这事才算过去了,然后证明人得重找,申请得重做,一顿招呼搞得这邻居也是想死里逃生般的惊险。
也许这就是所谓的无规矩不可以成方圆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