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文提到工作中受伤,在写作的过程经常联想到工作中造成的破坏,这里新开一篇把这个说道说道。
从事现场安装维修超过30年,在国内国外都干过,这其中大大小小的差错不少,但记忆中最严重的一次是将一家房子的水管给打穿了,造成整个地下室泡水。这个工作是一户人搬入,需要在地下室安装上网,但哪里没有现成的接口,于是要重新走一根新线。因为要从外墙把线引进来,需要在墙上钻个眼,尺寸是3/8寸,这个大小刚好可以够一根电视线过。在国内现在可能也有用英寸的,因为美国是用英制的,但其实加拿大是用公制的,比如速度加拿大和中国是一样的,按多少公里每小时,而美国是按英里的。也许由于美加两国很近,更大原因是美国制造业更占主导地位,所以在加拿大变成是两种制式都有,但尺寸来讲,大部分都是用的英制。比如房子多少尺,而中国的表达是多少平方,熟悉了之后其实换算也还算简单,大概一米等于3尺,一磅大概接近一斤。如果说到房子面积的话,100平方米算下来大概就是1000尺,也就是大概10倍,这样的话,对于大小就有个概念。
以前在国内说到房子,那时候不同级别分的房子不同,但似乎不是按尺寸来划分官位,而是按有几房几厅,比如厅级就是4房两厅,处级三房一厅,我那时候混到了科级,按说应该是两房一厅的待遇,但那次是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最后一次福利性的分房,估计是具体操作的人搞了些小动作,把原本的两房搞成个小三房,其实面积是没增加的,但睡房多一个,这样就确实好用很多。我那时候分到的是个毛坯房,没装修的,当时的位置也比较偏僻,而且我很快就出国了,所以房子就这样没装修空着,后来转卖给一个亲戚。因为这个小区是市直机关的住宅,规划的时候大概就设计好离地铁出口很近。为人民服务,其实谁不是人民呢?只是手里有权有势的人民当然会比手里没权没势的人民过得舒服些。
在中国因为土地是国家的,即便买下房子,其实房子下面的土地不是自己的,一般只有70年的使用权,之前国内的房子炒得很贵,如果换算到加币,其实相比温哥华都是天价。在加拿大也有这种土地不属于自己的房子,需要向地主每年交租,这样的地叫租借地,一般的租期是99年,这和当初英国租借香港是一样的。加拿大这种租借地的地主,很多是土著,这边有个很响亮的名字叫第一民族。在加拿大,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都是雷区不可以碰的。初登录的时候经常听到说华人受歧视排挤的话题,这种问题其实在哪里都有,但基本很难找到实际的证据,如果有那很容易会惹上麻烦。很有趣的是,在温哥华的列治文,有几次比较出名的种族歧视事件,被投诉的是华人。其中一个投诉是针对列治文的中餐馆,有这边的食客对于满大街华人餐馆非常迷糊,除了知道这些都是中餐,其他啥都不清楚,于是告去市政府,后来据说要求这些餐馆都得有英文的标志。另一个投诉就更好笑了,有个公寓的业主委员会开会,这座公寓大概9成以上住的都是华人,可能大部分是广东香港人,不是华人的占比很少,但问题这些不是华裔的住客偏偏又很重视业主的权利,对于定期召开的业主会从不缺席。问题就是业主大部分都是华人,年纪都偏大,英文都不是很灵光,所以会议上用的都是粤语,尽管会议提纲、记录和决议都是英文,但这些人叽里呱啦的都不知道说啥,然后表决了,作为小数的那几个非华人投啥票也可有可无,就这样结束了。这些非华语的住客于是愤而反抗,到处上告搞到上了新闻,最后是否有实质的解决不得而知。
这里提到这个业主委员会,其实不能说可有可无,实际他们的权力对于物业来讲是很重要的。我和一些华人一样,对于业主委员会的会议从不参加,但其实这是很不妥的。因为业主会议商议的都是和业主实质相关的,比如维修、维护、设施升级等等,简单就比如说当年我住那个镇屋(townhouse),外墙和篱笆要不要刷新漆,那提出这个建议的当然是希望这么做,而我觉得完全没必要,但我不出席,赞成的都去了,那最后的决议就是大家出钱请人来刷油漆。这些还是小钱,更重大的决议,比如我曾经打算投资的一个旧公寓,有发展商想整座买下来拆掉重建,这对于以投资为目的的当然双手赞成,但对于那些住了一辈子的老人,房子一卖那差不多就无家可归了,卖房子的价钱怎么都很难买到同一个区域的房子了,因此这种博弈对抗性就非常强。当时发展商发动周围所有的亲戚朋友,一个单元一个单元的买,最后终于控制了占75%的单位,也就是控制了业主委员会,也就是决定了业主委员会的决定。只是事件的反转就是这些做内应的亲朋,他们在投票赞成出售大楼后,都提出了比那些老住户更高的叫价。然后老钉子户都含泪卖掉房子搬出了,那些穿一条裤子的反而成了新的钉子户,这可咋办啊?事件到这里似乎大业主搬起石头砸死了自己,然而事件又一次反转。作为大业主,对付新钉子的方法也很简单粗暴,就是提出维修和升级整个楼房,一下给每户整了10几20万的账单,其实在温哥华,真的很少有谁手里随时可以拿出这么多现金,于是不给就告你,加上律师费用、罚款、利息,最后这些新生钉子户也只能缴枪滚蛋,亏也倒不会亏钱,就是一个发财的美梦变成了噩梦。
有些扯远了,关于工作中造成的破坏,得下次再续着说好了。
这个问题以前还真没想过,在我身边认识的第一民族同事有三个,一个应该属于贫困水平,之前的故事提过,他自己有两台汽车,一直租房,另两位不太熟,但其中一位看样子很精干,是我们的forman,另一位估计也属于普通阶层,但是很勤快,每年夏季三文鱼季节都去打鱼出售,据说供不应求。
以下是在网上搜到的信息,有兴趣的可以看看
在加拿大的第一民族(First Nations)人群中,确实有一些特别富有的人,但达到亿万富翁(billionaire)级别的人目前没有公开的记录。不过,有一些第一民族的个人和社区在商业、能源、自然资源和房地产等领域积累了可观的财富。
加拿大最富有的第一民族人士和社区
富有的个人
Jim Balsillie(吉姆·巴西利):虽然他有原住民血统的说法没有完全确认,但他是加拿大著名的企业家,前黑莓(BlackBerry)公司联合CEO,财富一度接近10亿美元。
Dave Tuccaro(戴夫·图卡罗):Métis(梅蒂人,原住民与欧洲移民的混血后裔)商人,Tuccaro Inc.创始人,在阿尔伯塔省从事石油和矿业服务,个人财富估计在数亿美元级别。
富有的第一民族社区
Fort McKay First Nation(麦凯堡第一民族):该社区位于阿尔伯塔省,以参与油砂产业闻名,年收入超过1.5亿加元,社区人均财富在原住民中属于顶尖。
Osoyoos Indian Band(奥索尤斯印第安部族):位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,以葡萄酒产业、旅游业和房地产开发闻名,经济发展水平在原住民部族中名列前茅。
Westbank First Nation(西岸第一民族):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基洛纳(Kelowna)地区,该部族在房地产开发、商业和土地租赁等领域积累了数亿美元的资产。
第一民族财富的来源
许多第一民族的财富来源包括:
土地开发(如商业地产、旅游产业)
自然资源(石油、天然气、矿业)
商业投资(原住民企业、银行、零售业)
政府和企业合作(如与能源公司合作的股份和分红)
原來加拿大有些地主是 first nation 人士?見識了。他們是不是自己族裔裡面比較少有的富豪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