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母亲拿到加拿大身份,于是开始打算在这里买个公寓,我找了自己认识很久的经纪N太。一般华人如果自称夫姓太太,大多来自香港,通常香港人结婚,夫人会在自己的姓前面加上夫姓,比如香港原立法局主席范徐丽泰,前港英政府最后一任布政司司长陈方安生。我想这也是夫妻结婚后比较合适的一种安排,既按习俗嫁入夫家,也保留了原家族的称号。在来加拿大前,通常觉得西方人很开放,婚姻很儿戏,但其实西方有些做法比中国还古板,有不少女性在嫁入夫家后就放弃本姓,直接就跟随夫姓。当然这种习俗目前逐渐不再普遍,毕竟不管中国还有其他的国家,婚姻的变更不再是一件很罕见的事务。
和这位N太之所以认识,是刚来温哥华的时候找房子租,结果有次正好去看她代客人管理的一个公寓,那个公寓最后我们并没有租,但N太给我们留下很好的印象。N太当时大概也接近50岁的年纪,言谈举止很从容得体,不紧不慢,当时没租的原因是价钱谈不拢,但她丝毫没有不满或不耐烦的感觉。也因为有了这次的接触,大家留了联系方式,后来我们在温哥华买的第一个物业就是找的她。
N太的老公N先生和他太太比起来就完全是另一种感觉,说话不太利索,往往给人一种听着很着急的感觉。这位N老先生其实不简单,他做地产经纪很多年,还是有执照的法庭翻译。N先生说活说的不清不楚,但写的文书那真是不是一般的好。我们买的第一个物业是个镇屋,买之前验过房,没发现有什么问题。不过做验房其实并不能保证可以发现所有问题,而且验房报告都附带免责声明。这个镇屋是个和我差不多年份的房子,原来房东因为父母的房子要继承,因此卖掉。在入住前我们把房子装修了一下,当时也还没发现有什么问题。等住下来了,才发现地下室天花的位置有漏水,水是从一楼厨房的去水管漏出来的。找水管工维修才发现是在楼层间接驳处断开了,原房东就简单的用胶水糊上,所以开始的时候并不会有漏,但用时间一长,用的次数一多,就裂开了漏水了。这个我自己觉得房子已经交割了,房子也验收过,钱都付清了,好像没什么好追讨的。但N先生不干,马上写了四页纸的信给原房东,我看了一下,真是写的有理有据,还不忘威胁如果不赔钱咋们就法庭上见,到时候所有维修费用、出庭的误工、律师费等等等等都得你出。我看完真是服得一塌糊涂,就水管漏个水,好像也就几百块钱的事情,这么一写简直就是人神共愤,不共戴天的大案子了。很快原房东就把维修的钱转给N先生了,我觉得这一来是这位老先生的文书水平,二来那位日本房东也不愿为几百块钱费劲,还有可能房价也涨了很多,这点钱倒也没什么。总之,这件事让我对这位说话哆哆嗦嗦的老先生真是刮目相看,佩服佩服。
N生N 太有一对儿女,儿子和我同名,所以N太叫我是大J,叫他是小J,是个很踏实的人,学电脑出身。我认识N太的时候,小J一边在政府部门上班,一边帮父母的客户跑腿。我们买的第一个镇屋就是他出面去谈的,当时我们是先看中了另一个,这个价钱在我们的预算内,装修的很好,有几个人在抢offer。关于买房这个offer,在加拿大我们买卖过几次的房子,作为买卖双方,除了市场因素,我认为最重要的就是双方在讨价还价中的心理较量,这种时候有经验的经纪往往能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。小J去谈的镇屋,我们给的条件是叫价再加5000,另外不带条件,就是所谓的cash offer,也就是这个房子就成交了。带条件的offer通常是要求一定时间验屋和申请贷款。加拿大的房子特别是温哥华的房子,给我就是一种比股市波动还大的感觉。在温哥华住了接近20年,经历过几次非常疯狂的抢房,我们后来卖掉的一个房子,来下offer的人排了很长的一条队伍,我们的经纪坐在饭桌一边,一个一个的接买方经纪递来的报价。有些排了很久的经纪总算等到递交的时候已经非常不耐烦,直接就问说我这个offer有没希望,你告诉我没门我好早点回家。说起房子就扯远了,这个另找个题目来说好了。小J这个镇屋没能帮我们抢到,当时觉得有些失望,但其实这个房子除了装修的好看些,确实是不合适的。没多久,在N太的推荐下,我们买了上面提到的那个水管裂开的镇屋。
N太一家都是很实诚的人,应该说作为地产经纪是属于非常有良心和专业操守的。但后来我们买卖的几个房子都是找的别的经纪,原因其实也简单,因为觉得N太过于保守,错过了不少机会,当然这个其实是两看,保守其实更长久,这个一说又是一大段子,如果有合适的话题我再另说。我妈妈找房子N太是个最很合适的人, 很快就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小公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