停车告票的事情去年年底就基本完成了司法复核的准备工作,在收到对方律师提出的开庭时间建议后,我又跑了趟高等法院,确定了开庭日期是今年的2月20日,我把这个日期和时间发给对方律师后,很快就回复确定接受,然后对方还提醒我需要负责CHAMBERS RECORD,翻译过来大概是法庭记录的意思。当时我有点懵,以为还要找人记录法庭上的过程。后来上网查了半天,才了解其实就是需要做一份开庭是给法官的案件汇总,给法官开庭的时候打开可以查看所有与案件有关的文件,类似毕业论文,开始是提纲,文档1是什么,文档2是什么,后面把所有的文档1-2-3-4这样全部订在一起,就是这么个东西。
我又花了几个晚上的时间做好提纲目录,把所有文件都排好,然后又去了趟高院,轻车熟路的找到相应的柜台,工作人员问明来意后,去找了个很大的文件夹,还有一个文件的开孔器,然后连解释带比划的告诉我怎么做这份东东。我在傍边的桌子又一顿忙乎,总算把所有的材料按要求都整好了,又一次回到柜台找到刚刚那个姐姐,她拿起看了一下说没错就是这样,跟着去拿了个印章准备盖上去,忽然发现开庭时间是2月20号,于是告诉我这份东西要在开庭前两天送到这里,不需要提前这么多。这位姐姐还很贴心的去找了张便签,把2月18号写上贴好在封面上,我表达了感谢就离开了。
跟着我在考虑是不是需要找个翻译,如果要找个人在法庭上翻译,就必须是有执照的才可以,我问了几个朋友,找到了一个电话,但犹豫间一直没找,因为我忽然觉得这么单打独斗可能胜算不高,其实应该是请位律师才比较靠谱些,但是问题是这样又多笔费用,即便赢了官司也不知道city是不是会付这笔钱,想想算了,干脆自己上庭,该怎样就怎样好了。
这边上庭的事情已经准备好了,发给city的投诉也有了回复,简单说就不是不受理,信的开篇就说我是输了听证会,所以投诉。我简直就是义愤填膺,马上回复了一封信件,质问对方按这个逻辑,那么所有的官司都是为了利益而不是为了正义和公平吗?我又继续质问对方,在回复的信中根本没提及做了什么调查就轻易的给出了结论,有没看过听证会的记录?有没询问过出席听证会的第一个市民?有没查问过在场的两名市政府的工作人员?没多久city又回复了一封信,这回就回应了我那几个问题,说他们都做了,然后结论还是不变,而且这是最终的回复,我也懒得再瞎扯了,还是等开庭看结果怎样再说吧。
折腾了这么久,完全相信真的是天下乌鸦一般黑。
祝上庭好運。看您維權多個月,又能夠自己準備訴訟文件,我覺得已經比起很多華人移民厲害了